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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鉴定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本站 浏览量:980 发布日期:2023-04-12 10:30:39

各相关单位:

营养是人类维持生命、生长发育和健康的重要物质基础,国民营养事关国民素质提高和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我国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营养供给能力显著增强,国民营养健康状况明显改善,但仍面临居民营养不足与过剩并存、营养相关疾病多发、营养健康生活方式尚未普及等问题,成为影响国民健康的重要因素。加强营养人才培养,强化营养人才的专业教育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推进对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医生、集中供餐单位配餐人员等的营养培训。开展营养师、营养配餐员等人才培养工作,推动有条件的食品企业、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场所配备或聘请营养师。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营养教育培训。

国办发〔2019〕24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要求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作为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队伍。特此,北京合宣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三方开展《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鉴定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者将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三方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考核对象

公共营养师培训对象:食品、营养品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等院校营养相关专业的授课老师;营养学、医学、护理、食品、生物、烹饪、酒店等相关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医疗卫生单位、VIP美容机构、营养诊所、大型餐饮企业、高档酒店等机构的中高级管理人员;行政总厨、高级厨师以及有志于从事私人营养顾问行业的社会精英人士。 

二、鉴定方式:

1.理论知识考试:理论知识+职业道德

2.专业能力考核:专业技能、案例分析(试卷作答)

3.综合评审:论文答辩
、申报条件:

一级/高级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相关工作满13年以上。

2.具有相关专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具有相关本科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二级/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相关工作满8年以上。

2.具有相关专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具有相关本科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三级/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相关工作满5年以上。

2.具有相关专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具有相关本科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培训及考试时间:     

2023513 -- 514  线上培训考试

               (注:报名截止时间510

、收费标准:

 公共营养一级/技师9800元/人公共营养二级/技师7800元/ 人公共营养师:高级/三级:5800元/人。
(含初审费、报名费、培训费、鉴定费、考试费、资料费证书等费用)

六、证书颁发:

   培训班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培训后经考核鉴定合格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三方颁发公共营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作为在本行业专业岗位职业能力考核的证明并在岗位聘用、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证书可登录国家技能人才评价全国联网查询(http://zscx.osta.org.cn ),证书全国通用、无须年检

、报名办法及资料: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学历证书(扫描件)      

3.单位开具的工作年限证明(扫描件)        4.二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电子版)

5.鉴定申请表(电子版)

请参考人员尽快将上述资料上报招生工作站及报名费1000元汇到指定账户以备审核 剩余款项培训考试前支付。

 

  注:可协助报考:健康管理师  中式烹调师  中式面点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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